第3章

兔子精白染 真真日上 2442 字 4个月前

“可习过字?”

“小时候家里的哥哥们交过,后来家里面遭变故,也就没再学了,现在也忘的七七八八了。”

“可惜了,可想再学?”欧阳把玩着他的指头,真是漂亮,手指细长,指节圆润,指甲盖是饱满的粉红色。

白染低着头,在心里腹诽,我一妖精认字儿干嘛,当初要不是仙人逼迫,不认字儿不给取名字,才勉强学了几个,也就是能把几位师兄的名字认下来了,其他倒真是不认,可又不好拂了这人的面子,点着头乖巧的应着想学。

欧阳一时也来了性质,握着他的手提了笔沾了墨,在纸上写了两个字,

“可认得?”

“认得,我自己的名字我会写的。”只是没有你写的这么好看,比仙人写的还要好看

欧阳又提笔写了四个字,再问

“这可认得?”

白染摇摇头,好复杂,那么多笔画,不认得,却也觉得很好看。

“这是我的名字,欧阳明皓,可记住了。”

提着白染的手一笔一笔的划过,白染一边划一边念着“欧阳明皓,欧阳明皓。”这是男人第一次听小染叫他的名字,原来这么的好听,心里面暖暖的,身子也有些发热,在小染的脖子上面轻轻的咬了一口,小染呀的惊呼一声,手没抓紧笔,笔落到了宣纸上,在那好看的名字边溅起了一团黑点,小染赶紧把纸提起来,看到那一团黑色,心疼坏了,扭头瞪着那作恶罪魁祸首,只见男人笑得一脸无辜,真是有气没处撒。

那日的习字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床第之欢,芙蓉帐内一饷春宵,倒是那张写了两个人名字沾了污渍的纸不见了,被白染精心的收在了一个木盒子里,他很喜欢这张纸,比那些红萝卜白萝卜胡萝卜都喜欢。

4.故人

洪武二十三年秋末,征北大将军出征半年有余,经居云关一役后,整兵待发,不日拔营前进,与月印城百里之外停驻,将军有令不攻城,安营扎寨。一呆便是数日,众将不解,打仗本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不知大将军是何用意?

欧阳明皓但笑不语,只一字,等。便缄口不言了,等?等谁?援兵?武将?谋士?不知主帅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主帅虽然年轻,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用兵奇才,众将以前跟着老欧阳将军征战之时就对当初的少年英雄颇为敬佩,这次随年轻主帅出征,更是信服,年纪轻轻却是深谋远虑,从不妄自尊大,有什么都是与大家商议行事,自己的见解也很是独到,不知道这次到底为了什么,众将无奈,也只能随了主帅一起等。

众人火烧眉毛,欧阳大将军依旧过的很悠闲,每日抓住白染习字读书,虽然还是喜欢调戏一二,却没有再胡闹,倒是一心想要教好小染。对此欧阳是有自己的考量的,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自己对小染的感情愈发的复杂,怜惜着,疼爱着,这与对阿檚和两个妾侍都是不同的,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决定娶了阿檚之后遣散那两个人,但对小染却不想。他想把这个孩子放到身边,就算不做荒唐的事,也想在身边看着他,看着他成长,看着他过得好不好。这小身板想习武怕是难了,不过,好好念念书,将来随军做个文书却也是个好归宿,自己也能名正言顺的养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