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专业县】
河北肃宁古来是个出太监的地方。一个地方出太监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比较穷苦,另外一个,需要某种示范效应。某家出了一个太监,从茅屋败堵转而高堂大院了,自然会引起周围人的效仿。效仿者既多,门路越来越通畅,自然就形成了规模,犹如现在的养牛专业村、养兔专业村一样,成为一方脱贫致富的成功模式。
有人说这很残酷,其实未必。黑格尔称中国为灾荒之国,亚当·斯密则认为古代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状况,比欧洲的乞丐还要悲惨。大多数中国人,几千年来就是在半饥饿中绵延生息过来的,历史上,能吃饱饭的“盛世”少于易子而食、析骨为爨(cuàn)的灾荒岁月。因此,把一个原本注定要贫困一生的孩子送进宫中,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甚至发达,对这一家人甚至对这个孩子来说不啻于一桩合算的生意。
不过,和大多数出身肃宁的太监比起来,魏忠贤的例子仍是特殊的。一般人是在幼年时由家人做主净身,而他是在已经娶妻生女的二十二岁盛年,毅然自阉。这个事实,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中确实有某种敢作敢当的不凡素质。
魏家显然是贫寒之家,这从魏忠贤进宫前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就可以看出来。由于贫穷,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不过,魏家也不是赤贫,起码还有几亩薄田,否则魏忠贤也不会在十七岁那年娶上媳妇,更不会经常和村中的无赖在一起酗酒赌博。
从现在的资料推断,魏忠贤显然是个外向型多血质的人。他从小应该是个调皮捣蛋上房爬树的主儿。这种人精力充沛,不甘寂寞,敢想敢干,注定不会成为一个老实巴交规规矩矩的农民。
从少年开始,他就整天跟在村里的几个混混儿屁股后面。他本性憨直,待人热诚,讲哥们儿义气,所以虽然家境贫寒,但在这群人里还是有相当地位。家庭生活对他显然没有太多吸引力,应付完农活,他就整天和自己的几个哥们儿在一起,偷鸡摸狗,纵酒赌博。
史书记载,他的自阉出于一次赌博失意:“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hui,愤怒)而自宫。”在一次输光了裤子之后,他躲进街上的酒馆里,被别人找出来,当街一顿痛打,差点丢了性命。在阵阵逼债声中,魏四(魏忠贤的原名)情急之下说:“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
这寥寥记载显然把事情简单化了。这句情急之下的话,无疑反映了魏忠贤改变命运的强烈渴望和长期以来某种模模糊糊的心理准备。支撑这一时冲动的,除了他那多血质的性格之外,必然还有对自己生存境况、前途命运的或多或少的思考。
是呀,作为一个欲望强烈、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苦挣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黯淡。上天在他心底种下了那样多的欲望种子,却又注定要让这些种子活活旱死。由于家底太薄,靠自己的辛苦发家致富对他来说只能是痴心妄想,何况他知道自己根本吃不了那个辛苦,而在户籍管理异常严格的大明社会,出外闯荡也基本没有可能。
他整日酗酒赌博,何尝不能解释为对生活的绝望和怨愤呢?虽然他表面上满不在乎,可是内心不能不为自己生活的失败与无望而产生深深的自我厌弃感。在这种情况下,扔进这个深潭中的任何一根稻草在他眼里都有可能变成一条船。
也许这句憋出来的话,倒给他指出一条道路。是呀,与其饿一辈子肚子,不如进宫当太监!就把这当成一回赌博吧,本钱不过是胯下的二两肉,如果赢了,衣食不愁不说,熬上几年,混出个模样,回到肃宁,说不定县太爷也会亲自接见呢!
在那个夜里,躺在丑妻身边的魏四,也许越想浑身越热血沸腾。或许他会像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似的,兴奋得发抖。他想象着自己,这个在村子里人人瞧不起的人在和皇帝聊天!想象自己鲜衣怒马,驰骋在肃宁县城。想象自己这间四处漏风的土坯房,换成了青砖瓦舍的三进大院。越想,他的心越飞扬。
然而,决心不是说下就能下的。这个选择之艰难不言而喻。据说,当了太监的人,死后阎王爷不收,因此,不能进祖坟,只能找个地方胡乱埋了,做永世的孤魂野鬼。身后事没踪没影,就不去想它了,可眼前的事是明摆着的。做了太监,就成了一个废物。丧失的,不仅仅是那二两肉,而是一个人的根本自尊和尘世幸福。
魏四的犹豫、彷徨、辗转反侧、心乱如麻是可以想象的。这是欲望和欲望的交战,损失与损失的衡量。实际上,两边都是悬崖,两边都是火坑,两边都是地狱。是阉割掉基本能力,还是阉割掉一生仅有的一点希望?
无论魏忠贤最终作为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被钉在历史的展台上,这一夜的他,只是一个被命运追逐着的猎物,在经受着精神上的剐刑。
【倾家荡产当太监】
具有赌徒性格的魏四,用了比别人短得多的时间就作出了这个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决定。
然而,决定好做,实施这个决定却依然困难重重。
摆在魏四面前的有三大难题。首先,净身需要交一大笔手术费
,手术、疗养、饮食、医药等费用,合起来最低也要二十多两银子,这笔钱对他家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其次,当时的净身手术师虽然有一定经验,但一无麻醉,二无消毒,死亡率很高,特别是成年人的净身手术,死亡率更高。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净了身也不一定能当上太监。
有明一代,太监人数之多,创了历史记录。高峰时是十万人,直到明亡,留在宫中的太监仍有七万之众。然而,如此庞大的数目,仍然满足不了无路可走者的求职需要。
明朝中叶,一次宫中大规模招收太监,初定名额是一千五百人,结果有两万多人蜂拥来报名,不少人面试前就做了净身手术。面对如此汹涌的求职潮,政府只好一再扩大名额,从一千五百人扩大到三千人,再从三千人扩大到四千五百人,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免有一万多人落选。社会上对那些净身未入宫的,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无名白”。
每一次饥荒过后,京城里就会增加许多“无名白”,到魏忠贤的时代,这种流落在京城的“无名白”仍然有一万多人。这一万多人,应该就是一万多部情节相似的悲剧,映照了“君正臣良,天纲地维”的大明社会的真实一面。
这些人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条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设的浴池里专门为太监们擦澡,地位仅强于乞丐,收入十分可怜,糊口而已。这个工作只能容纳几千人。剩下的大多数“无名白”只有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其稍弱者则群聚乞钱,其强者辄勒马衔索犒”。看着这些女声女气的汉子赖在自己马前,死乞活要,谁都恶心,只好捏着鼻子给两个钱打发了事。因此,乞丐倒成了大部分人的专业。再剩下的人,只好去当小偷或者加入黑社会,成为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面对这样险恶的前途,魏四的决定实在可以说是铤而走险,成功率不大于50%。然而,他的血液里天生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鲁劲。他说动了家里。毕竟,成功了,一家从此脱离苦海,上升到中产阶级乃至更高的阶层。失败了,就算大赵庄少了一个浪荡子。连他分家出去另过的哥哥也卖了家里的一头驴,来资助他这次悲壮的冒险。
借助太监村的优势,他很快打听到了进宫的门路,和专管招收太监的吴公公搭上了线。然后,他揣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二十几两银子,进京找一个私人净身师,净了身。
当他躺上了那扇专门用来净身的门板,被人用麻绳紧紧缚住手脚时,他心里也许会掠过一丝悲凉,甚至会泛起一丝悔意,更多的,应该是对周围一切事物蓦然而起的莫名的愤恨和悲怨,虽然他是自愿躺到这里。这种怨恨,在手术师举起屠刀的一刻化为了浓稠的液体,从那时起永远积存在了他的心底。
去了势,下面插了一根大麦秆,魏四叉着腿在炕上躺了一个月。为了减少小便,净身师成天给他喝臭大麻水,让他拉稀,直接拉在炕上的稻草里,整个屋子恶臭难闻。魏四的运气不错,伤口没有感染,顺利度过危险期。可是家人带来的消息让他一天比一天愁。魏家已经把房子卖了,全家搬进村边的土地庙,然而用这点钱做见面礼,吴公公根本不收。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已经成了全家的投资,不能眼看着半途而废,让他当“无名白”。哥哥魏钊早已分家单过,狠了狠心,把仅有的三亩薄田卖了,让侄子把钱送了来。
这回吴公公收是收了,能不能进宫,却绝口不提。魏四的伤口好了,只好在京城乞丐们聚集的龙华寺里安身,一等就是四个月。
这四个月里,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做噩梦。秋去冬来,他连一身御寒的衣服也没有,整天窝在龙华寺偏房里,不敢出去。原来那些梦想不再想了,他现在满心都是后悔。原来虽然吃不饱饭,毕竟还算个正经人家呀,可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暗下了一条决心:如果进不了宫,他宁可自杀,也不去当乞丐。
用家里把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的钱,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腊月十四,魏四终于赶上了那一年最后一次挑选。前三所需要一个倒净桶的人。
在所有待选的人里,他二十三岁算是最大的,长得魁梧,身手又灵便,成了那一拨二十多个人里唯一入选者。
消息传来,全家人烧香念佛。这一天,成了魏忠贤和他全家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他的激动,不次于那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高中进士,虽然他只是找到了一份倒马桶的职业。谁又能想到,这个日子后来被人郑重记入历史,作为一桩巨大不祥的开始。
【“魏傻子”】
像所有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溅的夸大其词一样,当了太监就能发财致富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是的,当了太监衣食不愁,每月食米四斗,每年冬夏装各一套,铺盖六年一套。日子过得比在大赵庄时自然是强多了。
然而,也仅此而已。那些传说中锦衣玉食的太监都是宫中的大太监,最高领袖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及其助手东厂提督太监。稍下一点,是司礼监的各位秉笔、随堂太监,各监、司、局等处的掌印太监,还有在皇帝周围直接照顾皇帝生活的高级太监,然而,
这些人在十万太监中总共不过数十人而已。这些人位高权重,地位比高级官僚有过之而无不及。
居于中层的人有数千人,他们在各种内宫岗位上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些权力,比如宫中各种物资的采购呀,出宫办事时的勒索呀,这点权力足够他们捞到相当可观的油水,足以过上普通官僚的生活。可是到了这个金字塔的底座,也就是数万名像魏四这样跟班、抬轿、巡夜、洒扫、看门的太监这一层,所得的好处就仅剩下衣食两项了。甚至有的家里负担重的,为了多赚点钱,还在宫里给宫女当佣人,洗衣烧饭无所不为,被人称为“旋匠”。
进了宫,魏四被安了个新名字,叫“李进忠”。说是名字,其实不过是个符号,只不过叫起来比“零零几”顺嘴些罢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早起时倒前宫的马桶,其余时间则无所事事。这正遂了他游手好闲的本性,剩下的大把大把时间,就在赌博喝酒中混日子。从此,他就湮没在底层太监之中,一连十几年没有踪迹,让后来魏忠贤的传记作者头疼不已。
从哪个角度也看不出,这个人日后会成为左右大明帝国的风云人物。在宫中飞黄腾达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是识文断字,二是富于心机,三是有强烈的野心。
正统年间声名显赫的大太监王振,是最典型的代表。此人本来是一个儒士,权欲大到了变态的程度,在下层官场混迹九年也没有混出名堂,索性孤注一掷,自阉入宫,当了东宫太子讲读,也就是太子的启蒙老师。在这个职务上,他兢兢业业,谦恭自守,做得非常出色,很快取得了太子的信任。当太子登基之后,他自然成了宫中的最高太监,从此用足心机,大权尽揽,占尽天下风光。
正德年间著名的大太监刘瑾,也是自幼读书识字,心机极深。而这三条,魏忠贤无一具备。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他好像与文字天然不亲近,进宫多年,在文化太监中熏染多年,依然大字不识一个。
说到心机,人们对他的评价是“憨”。他待人热情,做事敢作敢当,却独独与“心机”二字沾不上边。在与群太监喝酒赌博的日子里,他经常被那些奸猾的太监耍弄,久而久之竟得了一个“傻子”的外号。
至于野心,他更是绝缘。他进宫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丰衣足食,最多是连带着一家人衣食不愁而已。当认清了自己在智力能力上与别人的差距后,他就没有什么痴心妄想了。实际上,以他的能力,做到这一点都不容易。他进宫好几年了,还是没有能力帮助家里摆脱赤贫,自己的侄女、外甥女还是相继被卖到京城做了大户人家的奴婢。
由于能力平庸不思进取,在宫中混了十几年之后,他才脱离了底层太监行列,做了东宫一个才人的伙食管理员,一年能有个百十两银子的“外落”。而一直到五十三岁,进宫整整三十年,头发开始花白了,他还是停留在这个伙食管理员的职务上,因为一年那点“外落”而过得有滋有味,心满意足,如果能以此终老一生,他不会有任何意见。
即使做梦,他也不会想到有人会把整个帝国的权力交到他的手上。
【命运的拿手好戏】
然而,历史就是如此捉弄人。它偏偏要造就这看起来绝不合理的奇遇,看看至愚至贱的“魏傻子”在权力的重压下会变形到什么程度。当然,历史是诡谲的,它开了这样一个过分的玩笑,用的依然是它的拿手好戏:偶然。
因此,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为命运赌博而进入深宫的十几年后,钻营到了一个伙食管理员的位子,而这个位子,阴差阳错,是在东宫太子身边。
又恰巧,他侍候的这位相貌平常的王才人,后来居然为太子生了一个儿子,而且是长子。
即使如此,李进忠的前途仍然看不到什么光明。不仅仅因为李进忠是“傻子”,更因为这个太子在当时看起来地位相当不稳。
万历皇帝一直不喜欢这位太子,从五岁起,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员就不断呼吁皇帝按惯例册封这位长子为太子,万历直拖了十五年才补办了册封手续。而且册封之后,也一直心神不定,总想以自己喜欢的第三子取而代之。
由于皇帝的厌恶,太子在宫中没什么地位,连皇帝身边的太监都可以随便欺负他。如果没有群臣的坚决反对,这位太子早就从储位上被赶下来了。
太子尚且如此,太子的儿子又隔了一层,前途更加不定,况且宫中的龙子龙孙夭折率极高,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侍候的小孩子将来能不能修成正果。当时一些侍候太子长子的太监经常抱怨自己前途无望:“陛下万岁,殿下亦万岁,吾辈待小官家登极鸿恩,有河清耳!”
然而,李进忠的与众不同在这个时候开始体现。李进忠因为侍候王才人,自然而然也兼管小皇孙的伙食。能够从底层太监中脱身出来,他对自己的主子感激涕零。
他对王才人与小皇孙,有一种出于本性的狗一样的忠诚与依恋。他才不管他们有没有前途,既然是他的主子,他就无条件地忠心耿耿。数千年来中国人性格中的奴性在他身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当成了主子的附
属物。
在那些精明之徒对才人与皇子不那么待见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谨谨慎慎,恭恭敬敬,一丝不苟,以至于在宫中很有些忠心耿耿的口碑。才人一高兴,就让他恢复了本姓,改名叫魏进忠。
魏进忠的另一个特点是性格讨人喜欢。他身躯壮大,性格开朗爽快,重感情,又有点没心没肺,对人没多少戒心。这一点,在以阴毒险狠著称的太监群里非常少见,因此也非常受人欢迎。虽然被视为“傻子”,可是人见人爱。另外他身体灵活,是个运动型的人,“喜驰马,能右手执弓,左手控弦,射多奇中”。
在动手方面,可谓心灵手巧。和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也经常能逗人开心。小皇孙刚刚懂事,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玩。很久以前与女儿生离死别了的他,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也异乎寻常地有感情。
由于太子被人冷落,这位皇长孙自然就更加没人重视。按理,作为龙子龙孙应该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万历皇帝从来也没有关心过此事,直到成年,这位皇长孙也没读过书,认识的几个字还都是身边的太监们没事时教的。
至尊的天子在底层文化氛围中成长,这听起来似乎是个笑话,而事实确实如此。明宫的规矩,后妃从不亲自抚养婴儿,皇子是在奶妈、太监和宫女们的照顾下长大的,这些人都来自社会底层。在这些人中长大的小皇孙,更像一个在乡村中长大的被惯坏了的野孩子,对自己的直系亲属,对朝中的大臣,都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却唯独对身边的这些人感情深厚,宛如家人父子。
皇孙最热爱、最依恋的,是自己的奶妈客氏。真正的母爱,是客氏给予他的。因此他对客氏的感情,与亲生母亲没有任何分别。都十六岁了,他还和奶妈住在一起,形影不能分离。登基之后,按惯例奶妈不能居住在大内了,可是客氏才出宫两天,他竟然“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只好又不顾群臣的反对,把奶妈接了进来。从此之后,备极荣宠,风光不在太后之下。
十分自然,这个后来成为明熹宗的孩子“不好静坐读书”,而是好动,爱热闹,喜欢兴高采烈地嬉戏,玩起来没完没了,不知道节制。
他喜武,爱看锣鼓喧天的武戏,也爱自己舞刀弄枪,更喜欢骑马射猎。
少年之后,他又对木匠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显示出了杰出的工艺天赋。他能自己设计精巧的玩具,“用大木桶、大铜缸之类,凿孔创机,启闭灌输,或涌泄如喷珠,或澌流如瀑布……皆出人意表”。有一段时间,他对木匠活的热爱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常常带着几个太监“朝夕营造”,“每营造得意,即膳饮可忘,寒暑罔觉”。
如果生在民间,这孩子有可能成为一个能工巧匠。可惜的是,他是“天潢贵胄”,因此,这一切在记载进史书之时,不可避免地作为他行为离奇的佐证。事实上,这不过是兴趣广泛精力充沛的孩子的正常表现。
在他骑马、射箭或者舞刀弄枪的时候,总有一个身躯高大的人跟在身边,那就是魏进忠。小皇孙的骑马、射箭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做木匠活的时候,魏进忠也是最得力的下手。
小皇孙要什么玩具,魏进忠都会千方百计淘弄来,小皇孙一高兴了,就喜欢拿这个老仆搞个恶作剧,开开玩笑。当夕阳从紫禁城头落下之后,魏进忠经常会坐在小皇孙身边,絮絮地给他讲些宫外的市井奇闻或者乡下的古老传说。
长年的耳鬓厮磨,这一老一小之间形成了一种说不清楚的亦主亦仆、亦亲亦友的关系。一天见不到小皇孙,魏进忠心里就空落落的,在他心里,这既是他的主人,又模模糊糊地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