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佳人的书真的写的很好。”程笋姊看佳人挨骂,就该出手时就出手了,她真的是个孩子,又加上时时刻刻沉浸在音符里,所以浑身上下都在证实着秦风的那句话——你们俩才真是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得,别跟我说,找老方去。”
秦风捂耳朵,眼看着就要爆发,佳人急忙拽住程笋姊,“好了好了,我们改天找老方谈去。”
老方,能和一个作者扯上关系的人,无非就是编辑了。
程笋姊点头,乖巧懂事。
每次看她这个表情,佳人都觉得她和秦风根本就是爹不疼娘不养的破烂孩,十几年教养通通被社会偷吃了。
不,是光明正大的吃。
没办法,整个宇宙能够理所当然的欺负人而又藐视所有的就是社会了。
即便是自然灾害,还不断的被人类用化学物理砍断再来的路。
社会,真的很伟大。
程度,绝对超出母亲。
“行了,走吧。”佳人拍着程笋姊的肩膀,顺道揉弄她蓬松的短发。
“去哪?”
佳人无语,那么年轻记性那么差真的好么?
转身离开还没两分钟,就听到身后传来媲美于母猪被□□的声音,“啊,我要去闺阁……”
佳人和程笋姊同时回头,眼睛亮的好像里面藏了一堆萤火虫,“真的?”
“对面的烈猎。”秦风挑眉。
“……”
闺阁和烈猎都在长安街,长安街是有名的饭街,一来,因为饭菜好吃。二来,美女如云,帅哥成山。
两侧是形形□□的店铺,长安街在中央就像是王母为了阻隔牛郎织女私奔刻意划定的线。
一侧是价格昂贵,装修绚丽的时尚饭馆,一侧是灯光温馨,装潢文艺的小清新饭馆。
闺阁和烈猎就是其中两家。
程笋姊喜欢去闺阁,秦风不用想也知道喜欢哪里,而佳人,中立。社会杀不死她,因为她太容易随遇而安,到哪都是她的家,她总能找到合适的形态颜色来去和这个世界匹配,努力成为原配。
已是晚上八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对面的文艺店铺也坐满了穿棉裙戴复古的男生女生。他们有的看书,有的写东西,有的对着空气喝咖啡,有的对着玻璃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