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蔚四处看去,在不远处有两头狼,垂着黑色的尾巴,眼睛发绿,却撒开腿往另一个方向跑去。他好奇了,抽出背后被削尖的长棍,跟了过去。
越过缓坡,看见一个人狼狈地跑着。
这家伙迟早得叫狼吃了,钟蔚赶紧跑过去挥着长棍驱赶狼。他的体能被调到了最好,格斗技术又娴熟,加上有长棍做武器,打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那两头狼不甘示弱,朝着钟蔚围攻起来。钟蔚正要下狠心时,就听见一声嘹亮的声音:“钟蔚,快离远!”
木格央来了。
果然是捕猎高手,没两下,木格央挥起大刀没两下把狼打死了,只把那瘸了的人吓得跌倒在地,跟见鬼了一样。九萨族崇拜狼,但他们也吃狼肉用狼皮,解释就是,这是狼神的恩赐——所以,只要为自己辩护,怎么都有理。
“多亏我一直跟着,你怎么来这么偏的地方?”木格央不满地说。
“有些草药只在这里长。”钟蔚辩解。
“明天起,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以后每一天都得我同意了才能走!”木格央义不容辞。
被狼追赶的可怜人爬起来,扑了一身土,鼻青脸肿,看不出本来的面目,只看出身材挺高大的。他哆嗦着嘴皮谢谢两人的救命之恩。一听救他的是木格央,这人兴奋得不像话——要知道,在新收的几个小部落,木格央的名声比国君都大。
这人叫岩奴,九萨底下一个偏远部落的族民,打猎迷了路,越迷越远,先被野猪追后被野狼赶,没想到因祸得福遇上了救命的人。
木格央将岩奴带回部落。
钟蔚给岩奴敷了几天自制的草药,岩奴满怀感激:“这是什么药,这么快伤口就好了。要是早遇上你,我的这个伤也就不会这么严重了。”他撩起了葛布裳,露出胸膛的两道长疤痕。
“再早你也遇不上我。”
岩奴一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洗洗。有一次靠过来,一股馊味,钟蔚捏了捏鼻子,扔过去一件葛布裳,让他下河清洗干净再回来,岩奴尴尬地抓着布裳跑了。
那时候,人艰难地活着了,顾不上多干净,都带着一股味儿,除了木格央,因为钟蔚会隔三差五逼着他去洗冷水澡。近墨者黑,钟蔚疑心自己也有一股味儿,洗得更勤,没有香皂肥皂,就揪着一种香草擦身。害得木格央总爱靠过来,跟大型犬一样闻钟蔚的后颈弯上,说着好香好香。这种举止虽有吃豆腐的嫌疑,奈何却配着一张灿烂坦荡的笑脸,钟蔚后来都懒得训斥了,顶多直接推开来。
岩奴的脸被毒蜂蛰过,肿胀还没消去,有点猪头样。他对铁、刀、弓箭都好奇,喜欢问东问西,见到独轮车惊得差点咬掉舌头。人也勤快,炼刀时就他跑得最快,丝毫不嫌累。难得见这么好学的人,钟蔚就教他做工具。
好用的人大家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