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红尘三部曲 彭建新 1048 字 3个月前

细雨如雾。接连好几天,天上都是这样似有又无地荡着潮气。

雨幕中,这一对男女擦肩而过。

其实,男人在不动声色的一愣之后,认出了女的,或者说,他终于连猜带估地记起了这个和他擦肩而过的女人。

这一对男女,在菲菲雨雾中的汉口街头,都显得不同常人。

女人穿一件绛红的丝绒旗袍,脚蹬一双绛红的高跟皮鞋。她的不寻常处主要在于,这件质地极佳做工考究的旗袍,皱巴巴的,不少部位沾着说不清颜色的脏物,而且,旗袍的主人,还蓬头垢面两眼痴呆!

这个男人,就是从这件旗袍上记起这个女人的。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第一次,她穿的就是这件旗袍。他曾夸赞,这件旗袍穿在这样的身段上,真是珠联璧合,人家是三分人才七分打扮,你咧,是七分人才三分打扮。

这个男人,这女人自然是认不出来了。男人穿一套藏青色西服,里头的白衬衫领口处,结了个酱红色的领结;外头是件宽宽敞敞的米黄色风雨衣,只扣了中间的一颗扣子。头上是一顶与风衣相匹配的礼帽。他不被她认出来的最大障碍物,是他鼻梁上的那副墨镜和几乎把整个脸都遮住了的白口罩。

“个鬼婆娘,么样成了这个吓死人的样子咧?”陆小山心里嘀咕。其实,这个问题,应该问他自己才是。

陆小山没进咖啡馆,甚至没朝咖啡馆望一眼,就匆匆地过去了。

他本来是要到咖啡馆去的。刚才,看到变得几乎认不出来的黄素珍在咖啡馆门口探头探脑,就明白,黄素珍是在一些他待过的地方找他。

“么办咧,只有从后门进去咧。”陆小山把袖子捋起一点,看了看表。和刘宗祥约见的时间就要到了。这场约会,是他打电话约的,他不能迟到,更不能爽约。

他和刘宗祥虽然没有直接打过交道,但这个地皮大王的名声,的确是“如雷贯耳”的。

吴二苕今天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坐在咖啡馆这样的场合,斯斯文文煞有介事的,装喝过洋墨水的假洋人,倒也罢了。跟当大买办的老板这么多年,就是个泥巴捏的小鬼,跟着菩萨一起受了这么多年的香火,也多少有了些灵气。只是这套西服穿在身上,么样都难受。像是街上玩猴把戏的,自己都觉得可笑。

刘宗祥叫他穿的时候,他曾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老板,您家看,是不是小了一点?我像觉得有些箍人。”

“哈哈哈!莫说外行话哟,我的个吴先生!西服么,么样要像您家平常穿的衫子,松松垮垮的咧,就是要像这样唦!”

他听出刘宗祥的笑没有恶意,也就跟着笑。

在房里照镜子的时候,对自己男人的这一身打扮,芦花倒是赞不绝口:“嘿嘿,好,好,真是好!依我看,往后哇,你就穿这样的衣服!这样子么,才像个人唦!”

“哟嚯?个鬼苕婆娘,你这是说的个么话哪?未必,这多年,老子都不像个人?

老子不像人,像么事咧?未必像鬼?那这多年,你个婆娘,不是跟鬼在睡?”

吴二苕总觉得哪里没有穿抻展,这里拉拉,那里扯扯,笑嘻嘻地骂堂客。

现在,吴二苕坐在咖啡馆里,有一口无一口的抿咖啡,看上去无所事事的眼睛,常常射出亮晶晶的光来,朝周围,尤其是门口和窗户的方向扫。他也经常朝斜前头一张桌子边坐的刘宗祥扫一眼。

他的衣服也是紧巴巴箍在身上,么样就看着蛮舒服咧?你看他端杯子喝这苦叽叽黑汤水的样子,就是难得学到。也难怪,他即小就喝这鬼东西么,也是惯了。

吴二苕不晓得老板今天到这咖啡馆子里来搞么事。他从来不问不管老板在做么事。他只管老板的安全。他晓得,今天到这种有洋味的地方来,不是会熟朋友。不然,老板不会叫他乔装打扮。在这种不明不暗的地方坐久了,摇晃晃的蜡烛,暖融融的房间,软溻溻的音乐,让吴二苕有些分心。正自有些神不守舍,忽见里间通向外堂的帘子一闪,烛光一晃,整个店堂似乎都摇晃起来。吴二苕下意识地把腰一挺,整个人就精神起来。本来是右手端杯子的,这时候,他自然地把杯子换到了左手,就那么捏着,右手就搁在左手的手肘处。猛然,吴二苕的右手飞快地伸进了左胁,摸到了热乎乎的枪柄。

“噢,原来是一封信。虚惊了一场!看来老板是要和这个小杂种暗地里谈点么蛮机密的事。果然,像是不认得的么,先拿出信来当凭证。”

吴二苕顺手摸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横放在鼻子底下,有滋有味地闻了闻,做出一副颇满意的神态。然后,把烟放在大拇指上,慢条斯理地顿了好一会,又拿起来,捏一捏,似乎是试一试烟的松紧,再就着跟前的蜡烛,点着,吸一口,没有吞进去,让烟子在口里多停一下,蛮像回事地吐出来。吴二苕不会抽烟。在诸多男人的嗜好中,他只是喜欢喝两口。当然,也很有章制,和老板外出的时候,绝对不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