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红尘三部曲 彭建新 2040 字 3个月前

陆小山一眼就认出了,进来的这个女人是黄素珍。

张腊狗一家的根根底底,绰号“痨病壳子”的老叫花子不止一次对陆小山说过。

老叫花子晓得,陆小山迟早要为他爹报仇的。除掉张腊狗,老叫花子有好几次机会。但临到下手之前,总是阴错阳差地丢了机会。这或许是天意罢。报杀父之仇,是为人之子的第一孝道。张腊狗的这条老命,说不到真的要丢在他仇家儿子手上。看着一天天长成人的陆小山,老叫花子常这样想。

最近,陆小山经常问到张腊狗家庭成员的一些细章。老叫花子感觉到,陆小山,陆疤子的儿子,要向张腊狗动手了。打算怎么动手,从哪里下手,陆小山没有说,老叫花子也不问。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有自己的主张。特别是这样刀头舔血赴汤蹈火的事,男人一定要有章有致。不说,是有自尊心,不问,是一个男人尊重另一个男人的自尊心。老叫花子照样到王发记包子铺喝牛骨头汤,照样捏着扁瓶子喝汉正街酿的散汉汾酒。

从老叫花子口里,陆小山对张腊狗这一家,连坛坛罐罐怎么摆的,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他尤其详细地了解了黄素珍,包括她的爱好、上学放学走的路线,喜欢上那些店子买些什么东西。

张腊狗的小女人,是他老婆的亲生女儿。老叫花子强调,黄素珍做小姑娘伢的时候,就喜欢一走三摇,秋波流转,眉眼飞动。小街小巷姑娘伢们勤俭顾家的品行一点都没有,把些轻浮的举止都染上了身。

这就好办了。无缝的鸡蛋不生蛆。你个把妈这多的缝,看老子么样把蛆下到你的锅里,下到你嘴巴里!

看到黄素珍走进店门,陆小山松开了咬紧的腮帮子,换上一副风流潇洒轻松愉快模样。他的手,抚在一匹翠绿色的湖绸上,一股滋润和滑腻,像甜甜的黏黏的莲子汤滋味,朝周身流动。

福记绸庄门前,铺了足足一寸厚的彩纸屑。这是鞭炮自我爆炸的残骸。能够在门前铺这么厚一层鞭炮屑的主子,应该是有些气派的。果然,黄素珍一眼就注意到,这家新开张的绸缎铺,货色还真齐全。

在有限的爱好中,喜欢丝绸,是黄素珍的爱好之一。她买丝绸,已经有收集和收藏的意思了。她可能自己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爱好。张腊狗周围的人,都不认为这是一种什么爱好。对丝绸,黄素珍喜欢买,不管穿不穿得着,只要被她看中了的,她就买下来。这才叫爱好。等要穿了再买,那叫扯布做衣服。不过,黄素珍的这一爱好,不是升斗小民养得起的。

“唉,又买这么子多!有么益唦?穿得完?放着还不是坏了哇?陈丝如烂草唦!

“她和张腊狗还欢欢爱爱的那几年,张腊狗虽然没有如今有钱,但对她买丝绸的爱好,只是爱嗔参半地劝说。这几年张腊狗的产业已今非昔比了,对黄素珍的这一爱好,反而骂骂咧咧的——“你看你这个鬼婆娘哦,买买买,只晓得买!买这么多,裹尸哦?”

不过,骂归骂,天长日久,也晓得这是黄素珍克服不了的爱好。有时,有那在张腊狗手上犯事,来送礼求情的,还有那想在张腊狗手上讨一点好处拍马屁而送礼的,张腊狗往往也主动要别人送绸缎。张腊狗除了喝点小酒,打点小牌,偶尔也到烟花柳巷盘桓那么一次两次,没有更多的歪消费。家里也不差什么东西。叫人家送什么东西呢?送钱?口开大了人家吓跑了,送得少了,别人拿不出手,张腊狗也觉得腥不腥臭不臭的,烦人。不如就叫别人送几段绸缎。“反正这个鬼婆娘总是要花钱去买的。”内心深处,张腊狗深爱着黄素珍。他平常的骂骂弄弄,多半是对自己无能的一种掩饰。

黄素珍喜欢穿绸缎衣服。热冷四季,她的衣服料子,都是绸缎的。她有厚得只需双层就能过冬的绸旗袍,也有薄到能感到里头内容颤动的薄旗袍。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舶来品。黄素珍也有资格穿绫罗绸缎。除了男人有钱,主要是她的身材好。

丝绸是个好东西,这是谁都晓得的。问题是,好东西不是人人都适合的。这就像人参,毫无疑问是公认的好东西,有的人吃了,大补元阳,起死回生;但有的人吃了,轻则毛发脱落,有如斗鸡,重者七窍流血,不治而亡。绸缎是织物中的上品,轻柔薄软,雍容华贵。但它对身材,尤为挑剔。它能使窈窕的身材更加曲线玲珑,显出玉树临风的绰约风姿;它也最能暴露你的冬瓜身材水桶腰磨盘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