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小贝的百天到了。
因为只是家里人在一起吃个饭,所以也就一桌人而已。
白永年作为长辈坐在上首。白暮然和凌诗语与齐少卿紧坐在他的左手边。尹浩辰和叶知秋坐在他的右手边。而杨文和沈云则是挨着他们。白永年能坐在上首,就说明,叶知秋心里已经默认他的身份了。
“今天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吃一顿饭,所以不要说什么自己没有准备礼物什么的,人到了就够了。”叶知秋说的很在理。如果真的是为了热闹,为了收礼,凭尹浩辰在商界的威风,有多少人想来巴结他们。之所以选择简单,就是不希望有太多的人打扰他们一家人的欢聚。
“既然如此,弟妹,我就不客气了。”
齐少卿到底是当兵的,就比他们这些人豪迈。不过,今天齐少卿居然没有把他未过门的妻子带过来。看来,他们的情路还要再走上一段。倒是今天白暮然很给力,将凌诗语给带了过来。
“知秋,我也没有准备礼物。都是白暮然让我空手来,我都不好意思了。”凌诗语责怪白暮然。都是他,不然自己怎么会空手来呢。白暮然之所以让她空手来,是有预谋的。可惜,凌诗语陷入爱河,还不知道罢了。
白永年很是喜欢凌诗语。或许是因为叶知秋的原因,他很喜欢凌诗语这个未来儿媳妇。也或许,他从凌诗语的身上看到了当年秋雨溪的影子。女孩子,在什么样的年纪,就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为了嫁入豪门,成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就像伊国良的女儿,伊衣。为了和尹浩辰在一起。她做出多少让人气愤的事情。
“诗语,他的意思我懂。他是在等我叫你嫂子。这样,你作为我孩子的舅妈,就不可以空手了。”说起白暮然的心思,叶知秋事实猜对了一半。他虽然想要成为叶知秋的兄长,但是他更希望自己能够和他父亲相认。这样,他才能成为她名正言顺的兄长。
“哎呀,今天的主角是小贝。”
“知秋,我给我家儿媳妇准备了一份大礼。”沈云故作神秘,让叶知秋充满了好奇。满心期待,她的大礼是什么。“先说好了,太俗的,我们家小公主不要,太便宜的也不要。一定要是别出心裁的。”
是因为好姐妹,叶知秋才会这般开玩笑。换了其他人,她还不愿意搭理。
杨文但笑不语,能有什么大礼。不过就是一堆定情信物罢了。不过,他也真的服了她,小贝还小。他们的孩子还没出世。谁知道,他们会生儿子还是女儿。如果警来生了儿子还好,要是生的是女儿,那该怎么办?
她到底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沈云,要是你们家生的是个女儿怎么办?”
尹浩辰问道。
这一问,的确是让人犯了难。可是沈云就是沈云,今生就要和他做亲家了。“那还不简单,如果我们家生的是个女儿,那我就满为其难得,让小宝给我家做女婿了。我们还是可以做亲家的。”
对于她的回答,众人默默流汗。这都能想出来,看样子是赖上叶知秋他们家了。
“好呀,就这么一言为定了。”
谁都不知道,沈云真的生了个女儿,死活不愿将自己的小公主嫁给小宝。不是说小宝不好,而是她舍不得女儿。她养了二十几年的女儿,就这样送给别人,虽然这个别人是她好姐妹的儿子,但是她就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以至于,每每小宝来找她家闺女,她都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