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言敲着穷途末路酒吧的门,云多左右张望,这里好像是酒吧一条街。旭言刚在在饭店还是一派贵公子的高贵优雅,怎么突然到了这种地方。不得不说,他对旭言了解的太少,少得几乎可怜。
门开了,一个长头发的男人叼着烟站在那。
“老大,你怎么才来啊。”
云多都快呆了,老大?这个流气的男人叫旭言老大?旭言怎看也不会和这种小混混之流混在一起吧,怎么还成了他们的老大?
“都到齐了吗?还在练习吧。”
旭言搂着云多的肩膀往里走,穿过昏暗的走廊,到了后边,豁然开朗一样,有一个百上平的大屋子,三四个人围着一堆乐器不知道在弄什么。
一看旭言来了,都招呼老大。
旭言脱了外套,他出门就穿了一件衬衫,这件衬衫是铁灰色的,白色衣领,白色袖口,贴身挺括,显出他非常完美的好身材。
旭言长得不错,这是云多刚发现的,他一直都是温和地笑着,一直注意着他的笑容,才会忽略他本身的优点。
他有个好身材,穿衣服也很有品位,虽然都是休闲的,牛仔裤之类的,可穿在他身上确实和大学生完全不同的味道。他气质沉稳,好像穿了牛仔裤衬衫,就是文质彬彬的学生,再套上一件西装,就是沉稳的社会人士。虽然大他几岁,可是,不得不承认,旭言的生活阅历,思想,头脑,都比他成熟的多。
他大概在旭言眼里,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孩子,旭言是一个成熟的男人。
“这是哪家的,长的怪招人的。”
长发男邪气的笑着,相比之下,云多的气质非常符合学生,干净清澈,涉世未深的模样。这些人身上有着社会气息,还是一股子堕落气息。
“他是我学弟,云多。云多,他们是我乐队的成员。”
旭言指了一下长发男。
“键盘手阿莫。”
旭言接着指下去,他一说谁,谁就会对云多招招手。
“鼓手小杰。贝斯手阿明。主唱奥夫。”
云多真的瞪大眼睛,被镇住了。一直知道他舞跳得好,没有想到,他还有自己的乐队。还如此正规。旭言到底有多少面,有多少他不知道的,他发现旭言就是一个宝藏一样,每靠近他一些,就会发现它与众不同的地方,而这些与众不同,和他完全不相符,根本就想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