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唐嫂子点点头。
云夕则去看云瑶,她今天出门前给云瑶布置了十张大字的作业,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走进屋里,云瑶正哼着小曲看着一本书,看到云夕进来,她有些慌张地将书往桌子底一塞,这欲盖弥彰的模样啊……云夕都要为她的演技叹息了。
她有些无语地看着云瑶,“作业完成了?”
“完、完成了。”云瑶结结巴巴道,将写好的大字交给她。
云夕看了看,满意地点头。云瑶写得还是挺认真的,她弯腰直接将桌子底下的书捡起,云瑶一脸垂头丧气。
云夕翻了翻,就知道为何云瑶怕被她看到了。这是一本传说中的闲书,就是典型的才子佳人故事。她好奇问道:“这书你怎么拿到的?”
云瑶面对自己的姐姐还是很乖巧很老实的,“我先前去倩彤家玩,她借给我的。”
云夕点头表示明白。云瑶和王倩彤处得很好,去王家玩很正常。王夫人也很欢迎她来。
云夕道:“这种书嘛……”她拖长了音调,云瑶神色更紧张了。
云夕噗嗤一笑,“看看拿来打发时间是可以的,就是别把里面的故事当真了,太假了。”
这时代的才子佳人故事基本都是不得志的秀才举人写的,那就是纯粹的意淫啊。想起了西厢记的原型崔莺莺还被元稹抛弃的事情,云夕忍不住批判了起来。例子也不少,这时代被负心汉抛弃的故事多着呢。
云夕还说了前世那个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听得云瑶在那边义愤填膺的,再看这书里的故事,就觉得碍眼了。
云夕笑道:“当然这也不乏有真正的好男人,但负心薄幸的男子终究居多。所以女孩子得富养,也不能保护得太好,得让她知道一些现实黑暗面,才不会被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轻易哄骗了去。”
她好好的妹妹,倘若被才子佳人那套洗脑了,云夕就没地方哭去。
云瑶似懂非懂地点头,“难怪姐姐你那么宠我,就是担心我被人用点小恩惠给骗走了吧。”
云夕:“……”
云瑶很是兴奋,“下次去王家,我也要告诉倩彤这些故事。”她有了新鲜的故事,就想要同小伙伴们分享。云夕觉得挺好的,云瑶可以多认识一些朋友,并不仅仅是局限在阳河村。
云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
停,忽的像是被掐住了脖子,“啊”了一声,手指着她的头。
云夕不明所以,“怎么了?”
云瑶说道:“姐姐,你的发簪!”
发簪?她今天出门没带发簪啊,她早上出去是为了打铁的,当然不可能戴上首饰了。云夕手往头上摸了摸,果然发现了一个簪子,也不知道这簪子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头上的,她都不知道。
云夕拔下来,定睛一看,发现这是一个用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簪子,作为玉中极品,入手细腻滋润,晶莹无暇,淡淡的光华流转。簪子是牡丹图案,每一层的花瓣都雕刻得宛若真花,栩栩如生,浑然天成,让人爱不释手。
她仔细回想一下,这簪子什么时候插在她头上的。至少她从林中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头上肯定没有的,那么就是她白天休息的时候了。
牡丹……云夕想起了被她最近小心翼翼照顾的那盆牡丹,只怕这簪子是云深送的吧。
那牡丹自从来到她手中后就焕发了第二春,叶片青翠,再无过去的奄奄一息。云夕很好奇她这盆牡丹到时候能养出什么样的品种。
“这发簪是你买的吗?”云瑶好奇问道。
云夕回过神,抿唇浅笑,“你说呢?”
云瑶叹气道:“姐姐你总是这样,不肯告诉我。”
云夕最后还是把那羊脂白玉的簪子收了起来,云瑶没看出价值,但是她可不傻。这东西若是戴出去的话,太过惹眼了,容易招惹是非。
在休息了几天以后,云夕晚上还是照例去打铁。只不过比起前一个月,她要节制不少,每天最少休息两个时辰。加上这回除了云瑶和赖三的武器,她并没有动用异能,等到了七月初的时候,她就已经打造好了十样的武器。
其中给云瑶和赖三的那两份是其中最好的。只是不知道为何,这两个终究还是比不过云夕第一次打的那三把。
给云瑶的那把同样是匕首,云夕还在匕首柄上刻了一个瑶字。她为了云瑶这匕首,又向孟珩要了一块千面獠牙的兽皮。
或许是因为她这次比较节制,精神气很好的缘故,孟珩倒是没像之前一样,让她先休息。
云瑶收到这份礼物,果然十分开心,在她眼中,这代表着自己距离女侠的位置更近了。
云夕从八把长剑中,选了质量最好的一把送给了曾赋作为他拜师一周年的礼物。曾赋自从成为她弟子后,对他一直很是尊敬。不过她也交代过曾赋,不许让人知道这礼物是她送的。曾赋知道她不想太高调,开开心心地收下这份礼物,并赌咒说不会告诉其他人。
曾夫人可不是她那傻儿子,哪里不知道这样一把剑的价值,这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她为此吩咐人送给云夕一份厚厚的礼物。
云夕的束脩还增加到每个月二十两,其实现在一个月,她也就只抽出一天时间教导曾赋而已。毕竟曾赋现在的功夫已经步入了轨道,不需要像一开始一样让她每天都盯着,纠正错误。云夕心道:只怕整个凤凰县没有谁像她一样拿束脩拿的这么简单。
……
当云夕将剩余的八个武器抱到万事屋的书房时,赖三简直要跌破了自己的眼睛。
他原本知道云夕要打造武器,只觉得她只是三分钟热度,说说而已,没想到云夕还真的弄出来了,而且看卖相的话,丝毫不比他那把十分珍惜的匕首差。
云夕拿起一把标记着“赖”的剑递过去,说道:“这把是给你的,你试试。”
赖三看着锋锐的剑芒,感觉全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就算再没常识,也知道这剑的好。
他结结巴巴道:“真、真的要给我?”一想到平时可以使用这样的宝剑,他激动得都要说不出话来。
他拿出自己之前那把匕首,一手匕首,一手长剑,用力一敲,清脆的声音响起,匕首直接产生了一个缺口——若是平时赖三只怕要心痛得无以复加,至于那把剑,则是半点痕迹都不留。哪个更好,一目了然。
赖三简直要流口水了,不敢相信地再次重复:“姑娘,这真的要送我?”
云夕含笑点头,“说要送你,就送你,绝不会反悔的。”
赖三将剑收回剑鞘中,抱着就再也不放手了,“那我可不会还了。”
在现代,奔驰宝马是男人的梦想,在古代,好的武器对于男人的诱惑力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赖三这种外出行走押镖的人来说。
云夕笑了笑,“剩余的七把,质量虽然比不上你手头这个,但是也比那匕首好多了,你自己看着分配吧。除了你以外,你也别让人知道这些是我打造出来的。”
赖三重重点头,“放心吧,绝对不会说的。其他七吧,我会按照功劳大小和信任程度分给我那些心腹。”
赖三的确是很有水平的一个人,现在的万事屋队伍越发壮大。他手中能够动用的人手就有四十人,其中五人还被他派去专门收集各种小道消息,甚至凤凰县的乞丐都在赖三的掌控之中。
能够在短短半年多内做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