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牧枭解释道:“前不久有一支专业摩托车队找到我,向我递了橄榄枝,希望我能加入他们。我不喜欢金融,也不打算继承我爸的公司……”说到这他面露嘲讽,“当然,他可能也没这个打算。我想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真正喜欢的事。”
“真正……喜欢的事?”
晨光正好,温暖的朝阳洒在他身上,将他的头发都染成金棕。
“嗯,我不想再为别人活了。”一阵微风吹过,他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往后的人生,我要为自己而活。”
我目送他的背影逐渐远去,心里一团乱麻,怎样都理不出头绪。
他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却要在此时放弃学位,追寻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我不知道商禄和商芸柔会怎么看,但我……
等等,我及时刹住。
为什么会有我?这里面不该有我。
如果我是他专业课老师,我应该替他感到惋惜,并且极力说服他在完成学业后追寻自己的梦想。可我只是他的选修课老师,他甚至都没从我这里拿到过一个学分,我有什么资格评判这件事呢?
哪怕,哪怕我们还没有分手,作为恋人,我也不该阻止他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比我也不会希望他劝说我放弃哲学。
有些东西虽无法凌驾与任何感情之上,但对人生同样重要。情感是血液,它们便是骨肉,支撑起人生的框架。
我心事重重下了车,一抬头,见到余喜喜立在不远处,缩头探脑,鬼鬼祟祟。
对上我的目光,她一阵小跑着过来,和我打招呼:“北哥,早啊。”
“早。你看什么呢?”
余喜喜收回目光张望的目光,道:“看帅哥啊,北哥你和商牧枭住一起啊?”
我脚步一顿,道:“不,不住一起。他现在和我住一个小区,顺路带下他而已。”
她点点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