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明的白纸扇发疯起来,要远远比一个莽夫更可怕!”
尹俊杰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是在说给众人,又像是说给自己。!本来两个马仔的尸体没这么快被发现的,但是事有凑巧了。
两个马仔被石灰活生生煮死的那个地方是很偏僻的,那里本就是属于万户萧疏鬼唱歌的地方,杂草漫天,蛇虫百脚又多不胜数,平常谁也不会没事去那里的。这就叫一饮一啄,莫非天定了。两个马仔遇害的二天有个拾荒的流浪汉又来到了x市,这个流浪汉的外号叫沙参,为什么起这个外号是因为他象一根沙参那样又扁又瘦,用x市话来说就是长得皱巴巴的汉子。沙参的足迹就象是只无家的侯鸟,随遇而安着,以前的他也曾经来过x市,一直都是在这块废弃的风水宝地栖息,他还甚至从比人还高的芦苇地里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的女人照片风sāo而靓丽,应该是某对鸳鸯野战的结果。沙参从小卖部买了瓶老酒喝,一想到老酒汉沙参的喉咙就又开始不可抑制的收缩了,餐风露宿的生涯,让他过早的忘却了朱的臭味了。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就当拾荒的流浪汉背着挠钩和蛇皮袋,欲树临风地站在了芦苇地里准备迎接新的未来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种馥郁的香味就象是只无形的大手,玩命的撩拨着流浪汉沙参许久没有碰过油水的辘辘枯肠汉砸巴了一下嘴唇,他分辨出了那肯定是中午的时候的军刀只讨得了一碗韭菜拌饭。那顿饭也还只是那户人家的小孩吃剩下的,为了讨这顿饭的沙参还险些被那家人家豢养的草狗给咬上一口。讨的了那顿饭的流浪汉在心里直叹息着x市人的难以相处。
不也相信会有如此好运的流浪汉又嗅了嗅鼻子,这次他总算可以确定了,这真的是虽然很久没碰过荤腥了,但是他还是能从遥远的记忆里,挖掘出烙在脑海深处关于荤腥的残留痕迹来加以肯定。欣喜若狂又疑窦重重的流浪汉凭借自己敏锐的嗅觉,确定了香味的来源正是不远处的那个坑汉虽然隐隐有点觉得古怪,但他还是带着“难道也是流浪的乞丐兄弟在这里偷了点激鸭在打牙祭?”
类似种种美好的猜想。不由自主的,循着香味走到了那个散发着香的水坑前。
流浪汉带着那种等待着“千骑卷平岗”的然翼表情刹那间扭曲了。
两个在x市也算是耀武扬威的马仔,就静静的仰面而上死在了这个一人多深的水坑里,眼睛已经成了混沌的绯色,直勾勾地盯住了这个流流浪汉并不知道面前水坑里泡着的这个人是谁,他只知道坑里面的这个东西肯定是人——被煮熟的人,这两个人的身子已经开始散发着熟rou的香味了的香味是很怡人的,尤其是那种文火慢慢炖出来的rou,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就是这股香味,刚刚玩弄了流浪汉枯竭已久的神经。
流浪汉沙参的鼻子闻着这股妖治的膝盖一软,跪在了坑边,排泄着自己身体的残留物,他抠着自己的喉咙,不可遏制的把所有的胆汁胃液和没来得及消化的渣子全都飚进了水坑,黄色的胆汁和没来得及消化的韭菜大米射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重重的砸在了水坑中的人身上,其中一个人的胳膊随着水波的慢慢的从手指上剥落下了一层肌rou,和煮得烂熟的皮肤一起在水面上dàng起了一层涟漪出了好远。
流浪汉只觉得眼睛一黑,差点没栽进水坑里面去。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他反应过来了,他想到的一件事情就是狂奔,远离这个象阴曹地座一样可怕恐怖的场所汉在天都的大街上象疯子一样狂奔着,嘴角残留的胃液让他看上去更象是个神经病,而不是流行人都拼命的闪躲着,避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