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67轻轻的一个吻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