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柯垂下眼帘,鸦羽似的睫毛颤了颤,也敛住了那对极为迷人的桃花眼。

半晌他才接着开口说道:“所以你说这些, 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的,你过得安不安生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秦煜唇角不觉勾起了一个寡淡的笑:“其实很简单。”

“我想现在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宁柯。”

“比如把你留在我身边,然后……”

“讲一个我想讲了很久很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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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华国,北美没有很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所以贫民窟与富人区相比,简直是有着云泥之别。

那一年纽约的秋天似乎格外冷,天色暗沉,阴雨连绵,在贫民窟崎岖不平的路面上积起了不少水洼。

衣衫褴褛的男孩儿身形瘦削,但单薄的上衣下面却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团东西,被几乎能看见骨头轮廓的双手牢牢护着。

他踩着水坑一路狂奔,边跑边回头看,直到被不知从哪里突然窜出来的一只野猫绊倒€€€€

整个人向前扑去,重重地摔到了坑坑洼洼的巷道上,溅起了星星点点的水花。

但是他一声都没有吭,只是挣扎着半撑起身子想要爬起来。

然而下一瞬,却骤然被一只脚踩在了后背上,又被重重地按了回去。

肋骨与冷硬的地面相撞,痛得钻心。

他没忍住闷哼了一声,但那对尚还青涩的灰眼睛里却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惧,只有几近于漠然一般的平静,就好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干系。

那只脚在男孩儿瘦骨嶙峋的脊背上又碾了碾,抑制不住地透露出了一股得意。

「狗杂种,你跑得还挺快。」

「说,去白人区干什么去了,偷东西?」

身后的少年嗤笑一声,终于挪开了脚,抬手一把揪住了男孩儿的后脖领,挨近了说道:

「果然和你那个吉卜赛亲妈一样,是个天生的小偷。」

「不过……」

他话锋一转,尖刻的绿眼睛里透着点狡诈的光:

「小贱种,你要是把东西分我们一点,我们今天说不定就放过……啊!」

毫无防备的,男孩儿猛地别过头,张开嘴死死咬住了少年的小臂,锋利的犬齿蓦的嵌进了皮肉里,让人发出来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他终于松了手,趁着这个空当,男孩儿一骨碌从少年身下爬了起来,抱着怀里的东西直直窜了出去,很快便彻底消失在了视野里。

徒留身后的少年龇牙咧嘴地扶着渗着血丝的手臂,对着地面上啐了一口。

「该死。」

男孩儿沿着贫民窟崎岖的巷道一路七弯八绕,终于跑到了一幢摇摇欲坠的破烂木房前。

身上单薄的衣服刚刚被水坑里的雨水打湿了,秋风一吹便冷得刺骨,但是男孩儿好像并不在意。

他推开几乎已经有些腐朽的木门,发出了吱呀吱呀的刺耳声响。

屋内跪坐在床边的女孩儿闻声回过了头,那对灰眼睛登时便亮了起来:“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