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兵荒马乱中奔向一个人

胡兰成曾说张爱玲取人,首先要看聪明不聪明,其实张爱玲对于温度,亦有需求。当初刚映入她眼中的胡兰成,未必显得很聪明,只是他热情,她遂把他所有的言语,朝聪明上拽,笨嘴拙舌也成了微言大义,她着急贴近于那温度,变成了一个自说自话的诠释者。

也难怪,张爱玲的母亲和姑姑都太冷了,她们喜欢清洁,冰清玉洁,冰和玉都是冷的。张爱玲也喜欢清洁,她最怕的是虱子,但她没有母亲和姑姑那股“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的劲头,对温暖,有种向往。

她在关于苏青的文章里写道: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哔哩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没这么冷过!遇到赖雅的那一年,就是那样的寒冷。1952年7月,张爱玲持一纸香港大学同意复学证明从上海来到香港,她曾在这里读过三年书,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也是以这个城市为背景。但这次,她并不打算在这里定居,左翼的压力使她余悸未消,香港离内地太近,也不安全,她的终极目标是去美国,离中国越远越好。

她又在香港待了三年,中间去了趟日本,炎樱在那里;另一方面,也是想从那儿寻求一条去美国的路。从她后来还是回到香港看,这愿望落空了。

为了生计,张爱玲写剧本,做翻译,译名著。她姑姑曾赞她连英文的物理化学课本拿过来都能看,干这份工作自然不在话下。但张爱玲深恶痛绝,她说,我逼着自己译爱默生,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她讨厌欧文,说翻译他的书,像是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谈话,无可奈何,逃又逃不掉。她唯独对海明威有好感。

虽然一时赴美无望,但张爱玲仍然时刻准备着,1953年她就开始尝试用英文写作。1955年,她的英文小说《秧歌》在美国出版,得到评论界的极大赞赏,这应该给张爱玲注入了信心。同年,她终于得到赴美的机会:美国当时有个难民法令,允许少数学有所长的人士赴美,取得永久居住资格,日后也可成为美国公民。

她来到纽约,那时纽约不但是世界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还是出版中心,她孑然一身而又雄心勃勃地来了,梦想着在这里实现少年时的梦想: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

然而现实离她更近,因为经济原因,她搬进了救世军办的带有慈善性质的女子宿舍。服务员是街上无家可归的酒鬼,邻居们是落魄的打算老死此地的胖太太,那种环境的可怕不在于条件简陋,而是,出来进去之间,它总有办法提醒你,你已经沦落到社会的最底层。

就是在简陋的女子宿舍里,张爱玲接待了她少年时代的偶像—胡适。

初识胡适,是在那个已经过去的繁华时代里,不,应该说是繁华时代的尾声里。那时,张爱玲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大小姐,成天朝父亲书房里跑,把书一本本拖出去看,但那套《胡适文存》,她是坐在书桌前看完的。

又按照他的推荐,去读《海上花》《醒世姻缘传》,阅读记忆里,有着她对于一大段好时光的依恋。她还记得战后胡适回国时的照片,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儿,她姑姑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他们一桌打过牌。

记忆点点滴滴,便是初见,亦恍如别后经年。在这异国他乡,昔日一呼百应的文化领袖,曾经名噪一时的旷世才女,相见于如此不堪的地方。张爱玲无可奈何地笑,胡适却四面看着,满口说好。

张爱玲之前给胡适寄过自己的小说,他的高度评价令她十分振奋,然而,出现在她眼前的胡先生也有落魄之态,一次说起自己给美国某杂志写文章,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他们这里都是要改的。这里是美国,胡适的赞赏,不能让她东山再起。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她来到了麦道伟文艺营,与一个温暖的、放松的、对她一无所知的男人不期而遇。他们都是此地的过客,那相遇也是萍与水的相遇,仿佛是寂寞的旅途中,他们被命运安排在对面,还没来得及开口,已透过车窗玻璃,发现对方是一个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