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那几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回到老家。她们老家就在海城附近,是农村。也是恰好,前段时间,老人养的一只猫生了一窝小猫。都是杂乱花色,老人没心思养,也没有做绝育的意识,只打算等小猫们断奶,就送给想要的人家抓老鼠。
夫妻两个每天忙着招待亲戚、四处走动,对女儿有所忽略。再回神,却听自家老人说,小猫们竟然死得死,丢得丢。这话仅仅是抱怨,叹完之后,就让儿子儿媳别忘了提醒自己,之后去某某家走动的时候,得记得说一声,答应给他家的猫崽子没活下来。至于丢了的,老人也不太关心。
儿子儿媳答应了,依然没放在心上。
直到过完年,要回海城。自家有车,开车途中,夫妻两个总觉得耳朵旁边有猫叫。他们相互看一眼,心中有猜测。等女儿睡着了,当妈的悄悄打开女儿书包,果然在里面看到一只小猫。
却不是像他们以为的那样,女儿喜欢小动物,于是把猫崽子揣回家,想要自己养。
这只猫身上伤痕累累,显然被虐待过,这会儿已经要断气了,连“喵”声也越来越弱。
夫妻两个人相互看看,从前的种种在这一刻串联起来,两人遍体生寒。
……
……
在所有案卷里,这算是“状况好些”。
至少被弄死的都是自己买下来、或者干脆自家生的小动物,没有牵扯更多问题。
但闹到警局的几家,状况就五花八门了。
譬如:把邻居家的狗抱到天台之后,直接从楼顶推下去。
譬如:小区里有一个人工湖,里面有几只天鹅。把天鹅捉住之后,拔了毛,折断翅膀,再活埋。
国内并没有虐待动物的法案,这两样报案的时候,用的是侵犯他人财产的罪名。也是巧了,虽说事情发生在两个辖区,但受理案件的警察恰好有点交情。两边下班以后,一起喝酒,喝着喝着就琢磨出味儿来了。一个学校的学生,在差不多的时间开始虐杀动物,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啊!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状况最糟的一个女生,她爸妈离婚了,自己跟着父亲生活。离婚是很多年前的事儿,到现在,父亲已经二婚,娶了新老婆。从案卷上各方说法来看,这位继妻对继女谈不上多好、多坏,更多的是秉持一种“相敬如宾”的态度。过去几年,两边都这么处下来了,没有太大不愉快。还有女孩儿在学校里的朋友提到,女孩儿一直都说,她想考一个可以寄宿的高中,一中就不错。到那时候,就再也不用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