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公里时,第一梯队有二十多人,除了王俊外,还有一位中国选手。
也许是王俊参赛的缘故,这次跑在前面的选手特别多。
首先,跟在王俊身边更容易被摄像机镜头拍到。长跑运动员也想出名,这个项目的关注度和短跑没法比,曝光率太低。在中国网络上,问一句“国内最出名的长跑运动员”是谁,大部分人都会说“不知道”。
另外,这些人都不能容忍一个外行跑在前面,想证明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和王俊较劲绝不是个好主意,因为今天他准备“开挂”。
他的目标是让人们惊讶,让人们知道离开了篮球场他依旧是明星。为了达到一鸣惊人的目的,他没打算公平竞争。
二十五公里,王俊使用了一瓶体力可乐,恢复了30体力,瞬间变的精神抖擞。
他没有加速跑到最前面去,第一次参赛,他对自己的实力没有清醒的认识,跟着人跑更容易控制节奏。
三十五公里时,王俊还保持在第五名,前面是三个黑人,一个白人。
记者和电视台解说员已经惊呆了。
“王俊居然真要争冠军,他依然排在前列,他看起来有能力做到。”
“他还在那儿,而且脸上看不出任何苦苦挣扎、勉强支撑的表情。他是今天人气最高的选手。”
“沿途不少人给王俊递水,经过比弗利山庄,艾比霍纳塞克和王乐莹给他加油,他妹妹看起来气色不错。”
“如此高大,马拉松还能跑那么快的相当罕见,这项运动,男选手平均身高只有173。”
“这是什么情况?王俊开始加速了……他大步甩开了其他人!我的上帝!”
跑一段时间,前方会有人举牌子提示还剩多少路程。看到三十五公里标示牌时,王俊就决定不再跟人,7公里左右,他能搞得定。
而且王俊调出系统,使用了第二瓶体力可乐。
耐力814,是他素质中最强的一项,nba顶尖水平。只要训练,这一项就始终在增长。用两瓶可乐,他的体能等于超过耐力一百的评价。
这时恢复近五成状态,其他人怎么和他比?他像跑三千米一样跑马拉松,让其他人都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