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妮想象的事当然没有发生,别墅的人比她想象的多。
晚上她住夏鲍文兄妹那边,王俊都担心她夜里上个厕所被王乐莹看到,会把妹妹吓的犯心脏病。
第二天一早,斯蒂芬妮就去找阿肯,来的匆忙也没衣服换,鬼里鬼气的就去了。而阿肯只听声音,不看造型,顺利签约了。
她打电话汇报了好消息,阿肯承诺帮她找音乐风格,只要让他满意,未来可以出专辑。
因为高兴,斯蒂芬妮提出请王俊等人一起去饭店吃饭。
王俊拒绝了。“算了吧,你不是还没正式工作吗?等你出了专辑,成名了再请也不迟。现在我们都比你有钱,有位家里就是开饭店的。”
王乐莹也说:“对啊。我相信你一定会出名的。”
“真的?”斯蒂芬妮很高兴,谁不喜欢被人夸?
“当然,《极速前进》的时候我们都很喜欢你,你和那个壮汉帅哥特别显眼。”宋婷接道。
两个怪咖,当然显眼。
斯蒂芬妮觉得这是赞扬。“泰勒知道一定会很高兴,王,你真是个好人,本来我们以为再见到你,你会不认识我们了呢。”
“我记性没那么差,还有,别乱发好人卡。”
王俊帮忙只是举手之劳,斯蒂芬妮毕业后抱着成为歌星的梦想混日子,完全是个啃老族,她能找到工作挺好的。
听了这件事后,阿佳丽也想做歌星,她嗓子好,长相也好。不过她家大业大,以后肯定得进入家族产业。
斯蒂芬妮是个自来熟,爱热闹的人,没半分拘束,一高兴跟着在洛杉矶玩了三天才坐飞机回家。
她收拾一下东西,要去亚特兰大报道了,konvictuzik公司的总部在那边。她的工作是给公司的艺人写歌,作曲。有适合自己的也可以让阿肯给点意见,然后试唱。
此时,王俊等人只把斯蒂芬妮当成一个追求梦想的年轻人,根本没想过她日后会取得多么惊人的成就。
其实,作为一个明显的精神病人,能在街上随意走动就已经是很惊人的成就了。